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要求,和省、杭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富阳市出台了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财政补贴政策。
在政策中,明确购机补贴对象为本市籍农民(含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服务组织。补贴范围是:主要用于补贴动力机械、耕作机械、种植机械、植保机械、收获机械、粮食干燥机械、奶业生产机械、水产养殖生产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和设施农业装备等机具。补贴标准根据省、杭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在申购程序上,明确要求购机者拟购买前,须先通过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农业机械购置申请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料,提供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交所在地村、乡镇(街道)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其次,到该市农机技术推广站进行复审。该市农机技术推广站按有关规定确定享受购机补贴的名单和补贴数额,复审确定的补贴对象、补贴机具及数额等内容,并在乡镇(街道)在购机者所在地村张榜公示一周。经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与购机者签订《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书》。第三,购机者须到省农业厅确定的补贴机具经销商处购机才能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在申报时间上。对购买财政补助的茶叶炒制机、辉锅机、杀青机、修剪机等名优茶生产机械的购机者,于5月31日前报富阳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对购买财政补助的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纯农田手扶拖拉机、耕整机械、收获机械、高压喷雾机、中耕机、节水灌溉系统、水果分级机械、冷藏保鲜设备、割灌机的购机者,于8月31日前报富阳市农机推广站。
(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