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体下采煤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通常把建筑物、铁路和水体下采煤与承压水体上采煤称为“三下一上”采煤。建筑物包括工业和民用建筑、城镇村庄等;铁路从保护角度来看,有其自身特点,在我国习惯上把铁路单独作为一种研究对象来处理;水体指江河、湖泊、海洋、流砂层、含水层、水库、灌溉渠等;承压水体是指在开采煤层的底板中具有较高压力,对煤层开采有威胁的含水层,此含水层也常被称为“带压水体”。
“三下一上”采煤的目的,在于既要保护地面建筑物,又要使煤层上下水体不被破坏,能尽量多地把煤炭采出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井工开采过程中,上覆岩层受开采影响而破坏,如果破坏范围波及上面的水体,则可能造成水和流砂突然涌人井下,威胁矿井安全生产。因而应了解上覆岩层受采动影响后的破坏规律和开采影响范围内地质及水文情况,以便采取适当措施,保证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l)正确留设安全煤岩柱。正确留设安全煤柱可使上覆岩层中垮落带和断裂带不波及水体及与水体有水力联系的含水砂层,就可能安全正常地开采这一煤层。
(2)采用疏降开采。即利用钻孔,疏干或降低地下含水层的水位,复摆式破碎机以保证含水层下方或上方煤层的安全开采。疏降开采法有钻孔疏降、巷道疏降、钻孔和巷道联合疏降、回采疏降及多矿井分区排水联合疏降等。有时,人为改变水源补给条件,在矿区或采区外围堵截水源,减少水的补给量也能起到疏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