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企业引进先进设备,自2012年起,东莞市财政将连续三年在“科技东莞和产业转型升级”资金外,每年再安排2亿元增设促进口专项资金。
企业从境外引进先进技术,且经市外经贸部门批准的,按照技术进口付汇凭证上付汇金额的5%提供专项资金补贴;每家企业年度专项资金补贴额度起点金额为1万人民币,最高不超过50万人民币。支持期限为2012年至2014年。
生产性企业从境外进口属于《广东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或单台价值在1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设备,按照海关报关单列明的进口设备金额(按统一汇率折合人民币)的2%提供专项资金支持;每家企业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额度起点金额为1万人民币,最高不超过100万人民币。支持期限为2012年至2014年。
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做大做强的重要基础。目前东莞,希望港资企业能够用好这些政策措施,抓住机遇加快转型升级,在东莞取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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