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烟台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全方位完善政策、助力我市企业加快发展。
年参加重点展洽活动50次
根据意见内容,我市将鼓励支持企业参加国家和省、市组织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产品展示、推介、洽谈等活动,引导企业用好国内外各类会展平台,宣传品牌,寻求合作。市、县两级商务、经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与国内外重大展洽活动的信息沟通、业务联系机制,每年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重点展洽活动50次以上。
我市还拟发布烟台地产工业品目录,鼓励市级节能、环保及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在政府采购评审时予以优惠。
加快滨海22万伏变电站建设
意见要求各部门要着力解决好道路、交通、水、电、气、暖等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要素问题,扩大公共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覆盖面。针对部分企业反映的电力和天然气供应紧张问题,重点做好电力保障、天然气合理供应等工作。我市将加快滨海22万伏变电站等重大电力设施建设,努力满足企业用电。加快山东天然气管网泰青威线烟台段管道工程建设,扩大天然气气源;同时加大协调力度,通过合理调度、优化用气结构,缓解工业生产用气紧张问题。
解决好引进人才家属安置
在人才引进和用工问题上,意见要求帮助企业解决人才引进和用工问题,落实我市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高端人才等意见精神,重点解决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安置、住房等问题。支持企业自建员工公寓、专家公寓,对涉及的相关规费给予减免优惠。推进实施“百千万经管人才创富工程”,力争到2015年,引进培养100名优秀企业家、1000名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0000名新型创业者。市、县两级人社、经信等部门要收集企业用工需求信息,组织缺工企业赴劳动力输出较大的省市招工。推动校企对接,组织企业员工培训,建设企业实训基地,提升技工的技能水平。
企业购节能设备抵免所得税
今后,我市将积极支持企业申报国家资源节约财政预算内项目、国家节能奖励项目和省节能产业化项目,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省计划。发挥好市循环经济及节能专项资金作用,支持企业节能挖潜、综合利用。对列入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税收优惠目录》的企业,争取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减免政策。对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的,按投资额比例实行所得税抵免。
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源审计,鼓励和引导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提供节能咨询、融资、改造一条龙服务,帮助企业挖掘节能潜力。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新机制,加快推广应用高压变频、富氧燃烧等节能新技术,进一步加大对工业锅炉等高耗能装备和工艺的改造力度。继续实施县域间能耗量交易机制,探索建立企业间能耗量交易机制,缓解县市区和企业节能压力。
(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