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慕尼黑地方法院做出裁定,禁止德国“中国汽车公司”在德国销售双环CEO车型。德国“中国汽车公司”总经理斯罗舍表示,他们将会在德国提出复审的要求,并且做好了上诉欧盟法院的打算。
2007年9月法兰克福车展前夕,德国宝马公司正式向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提交了对中国双环进口车商——德国中国汽车公司(China Automobile Deutschland)的起诉书,状告中国双环CEO车型涉嫌抄袭宝马X5。宝马公司发言人称,中国双环CEO车型与宝马X5第一代车型非常相似。宝马提起诉讼是为了保护宝马的知识产权。鉴于德国“中国汽车公司”已在德国出售了一批双环CEO车,宝马公司还要求该公司支付损失赔偿金。此外,慕尼黑地方法院裁决德国“中国汽车公司”销毁库存的双环CEO,并披露已销售的双环CEO情况。
宝马公司称,他们将等待法院的书面裁决到达后,才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裁决。而德国中国汽车公司总经理斯罗舍则称,目前他们不会停止销售双环CEO。
德国中国汽车公司总经理斯罗舍表示,CEO车型在法国和意大利都被允许销售,而且在罗马尼亚还被作为警务用车。但斯罗舍在欧览在线的追问之下,也没有披露双环CEO目前在德国的销售数量,而只是声称中国汽车很受德国用户的关注。专门经营中国汽车的德国“中国汽车公司”目前代理双环汽车的三种车型,除了CEO之外,他们还代理双环汽车的UFO和GX6车型,这两款车在德国都没有引起纠纷。此外,今年他们还将从中国引进一款低价位汽车,在德国的售价仅为七千欧元。
(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