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半导体冷热箱(Thermoelectric coolers and warmers)反倾销反补贴案做出初裁,认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本案唯一一家应诉企业倾销幅度为18.4%,补贴量为0.76%;未应诉企业的惩罚性倾销幅度为37.4%,补贴量为100%。CBSA将在15天后公布详细的初裁理由说明。从初裁公告之日起,进口商在进口上述产品时,将被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或被要求提交相应的保证金。
CBSA在其公告中指出,自初裁决定公告之日起60天内,相关出口商可向CBSA提交关于价格承诺的书面建议,修改出口价格,以消除倾销对加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出口国政府可向CBSA提交价格承诺的书面建议,取消对出口产品提供的补贴,出口商在出口国政府的同意下,可以修改出口价格,以消除补贴对加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
CBSA将继续就本案进行调查,并将于9月中旬来华对应诉企业及企业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实地复核。CBSA预计将于11月10日前做出倾销和补贴终裁;加国际贸易法庭预计将于12月10日前做出损害终裁。
(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