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业机械化事业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正确路线,破解了农业人口多,人均耕地少,经济底子薄的农业大国快速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世界难题,探索了一条符合国情的农机化发展道路,开创了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新局面。
我国农机化波澜壮阔的改革历史,是从农民的首创精神率先取得突破的。1980年,安徽省霍丘县6户农民集资购买2台拖拉机和配套农具,突破了不允许农民购买经营农业机械的禁区,办起了我国第一个农民自主经营的农机站。
此举如石破惊天,其首创精神得到中央关注,尊重认可支持,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自主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促成了农业机械化从计划经济体制下以国家办为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民成为发展农机化主体的成功转变,开创了农机化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发展农业机械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生产中的广泛应用,既有利于节本增效,又有利于扩大农民增收渠道。农民经营联合收割机,一般3年就可收回投资,受益期在5年以上。从1996年起,农业部推进农机跨区作业,在稳定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解决了“有机户有机没活干,无机户有活没机干”的矛盾,在生产方式上实现了规模化经营,开辟了我国小规模农业使用大型农业机械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现实途径。多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坚持因势利导,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跨区作业等农机化社会服务从小麦机收、水稻机收、玉米机收、马铃薯机收、秸秆还田、植保等环节,农机化水平显著提高,同时一大批农机专业户走上了致富道路。
走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要以农民作为发展主体,同时发挥好政府的扶持引导作用,想方设法解决农民“买得起、用得好、有效益”的问题。从2004年起,我国政府开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此后,支持力度逐年加大,补贴规模、机具种类和补贴范围逐年拓宽,补贴标准逐渐提高,成效十分显著。从2004年-2008年连续五个中央1号文件,使法治得以保障,标志着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走上了法治轨道。2008年,中央财政投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增至40亿元,比2007年再翻一翻。补贴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农牧业县。
在党的惠民政策的支持下,2007年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总体上进入了中级阶段。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机化发展的光辉历程,是我国农机化发展史上具有历史意义的里程碑。
1978年,我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为17%,农业机械总动力1.18亿千瓦,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70.9%;2007年,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到42.5%,农机总动力增加到7.69亿千瓦,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降至38%。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收入明显提高。
社会化服务推进农机事业发展
改革开放以后,农机社会化服务逐步兴起。进入九十年代后,各地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积极探索与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相适合的农机社会化服务路子,逐步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服务组织实体化,服务实体企业化,企业群体产业化”,农机社会化服务得到了较快发展。
农机服务组织在形式上不断创新,涌现出了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协会、股份(合作)制农机作业公司、农机经纪人等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县、乡(镇)、村农机站积极进行经营机制转换和股份制、合作制改造,农机服务组织形式呈现多样化 (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