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全国首批百家半工半读试点中职院校”。
2007年被市教委等七委局评为“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被重庆市委宣传部、市教委等四部门授予“书香重庆,和谐教育示范校”称号。
2008年被市教委评为“中职招生工作先进集体”;被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评为“技工教育先进单位”;被市经委评为“信访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委系统直管单位好班子”和“三优一满意”活动先进集体。
2009年被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被中央文明办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同时荣获中央组织部、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联合授予的第九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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