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对低速汽车进行的产品质量抽查显示,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2.9%。
此次抽查对低速汽车的行车制动性能(满载)、驻车制动性能、燃料系统及排气管、安全防护要求、自卸装置、转向及限位装置、满载最高车速、车辆外廓尺寸、车辆后悬、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基本要求和配置要求、前照灯、喇叭性能、电器设备和仪表、后视镜及刮水器、密封性、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驾驶员操作位置处噪声、严重故障和致命故障、整车标志、图形和文字标志、使用说明书共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涉及河北、山西、江苏、浙江、江西、福建、山东、河南、四川、安徽、广西,11个省、自治区的28家企业生产的28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
此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个别产品标牌内容不全,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编号位置与说明书指明位置不符,灯具开关无图形和文字标志等。
(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