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昆明市质监局将举行听证会,就《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监管实施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昨天,记者从昆明市质监局获悉,征求意见稿提出,将根据各特种设备使用企业的运行情况、实际条件等分为A、B、C、D四类企业。
A类企业需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
征求意见稿规定,A类企业的认定需达到:特种设备全部注册登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有专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等,而且设备必须按期进行定期检验和维保,按要求每月进行安全检查(或隐患排查),并有检查记录,在用特种设备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等。
B类企业的认定则需要达到:设有专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基本做到主动申报定期检验;在用特种设备二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等。
出现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C类企业:作业人员流动频繁存在无证上岗现象,没有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不主动定期报检,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度、操作规程不健全,落实不太到位。没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的、当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等。
而D类企业则包括:特种设备大部分不注册登记;设备不进行定期检验;不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没有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设备存在重大问题。
C类单位须作出安全承诺
征求意见稿规定,将对C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行严格监管:首先通过要求使用单位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等方式,使用单位做出落实管理责任、管理要求安全承诺;并做到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对当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使用单位,在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后,应当对事故责任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认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对D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将实行严厉整治,包括通过要求使用单位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等方式,让使用单位做出落实管理责任、管理要求安全承诺;建立责令改正制度,发出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举办违法企业、隐患单位法定代表人学习班;建立隐患整改督查制度,根据隐患的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制定督查计划,实施挂牌督查及跟踪督查。及时向上级质监部门、当地政府、安委会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企业违法情况、事故隐患情况;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法企业、违法案件,通过适当渠道进行通报。
(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