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由刘海涛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13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同意本公司为北京京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鹏投资”)向深圳发展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申请一年期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决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决定为控股子公司京鹏投资向深圳发展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申请一年期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保证其公司正常的经营。本公司于2007年1月8日与深圳发展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签署《最高额度保证合同》。《最高额度保证合同》约定:本公司为子公司京鹏投资向深圳发展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期限为一年,即于2008 年1月8日到期。
本次担保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京鹏投资,为本公司拥有10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30日,注册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39号第一上海中心701,法定代表人为叶茂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企业资产受托管理、企业资产管理咨询等。京鹏投资于2006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6318.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163.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83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77%;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京鹏投资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55.9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京鹏投资向深圳发展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申请一年期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额度期限为一年,即于2008年1月8日到期。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和审议,认为:京鹏投资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此次担保有利于支持其获得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且本公司为其申请的授信额度所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担保协议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 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宏大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共提供了人民币7000万元授信额度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天津经纬新型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提供了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额度担保;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7000万元贷款担保;为北京华联商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6500万元贷款担保。该项担保实施后,公司累计担保额人民币355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为12.87%;其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总计人民币120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为4.35%,本集团(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额总计人民币235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为8.52%。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京鹏投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九日
(来源:互联网)